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句文网    发表于:2023-09-01 16:16:48

第1篇: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暑假期间我读了《 福尔摩斯探案集 》,它是英国杰出的侦探小说家柯南创作的优秀作品。小说以曲折离奇的故事情节,缜密严 谨的推理深深地吸引这我。读完之后给我很大感触受益匪浅。福尔摩斯是正义勇感智慧的化身。他能从脚印的能分辨出这个 人的 身材大小,他能从一点烟就能看出抽烟者是谁……福尔摩斯凭借着超常的智慧和丰富的经验一次次精彩的破案。

书中说,福尔摩斯是这样一个人当他心中有问题是他会几度废情忘食反复思考,一遍又一遍梳理掌握的各种情况,直到水落石出,才肯罢休。正是他的'勤奋和契而不舍成就了大侦探福尔摩斯。人们把福尔摩斯称为天才,但是没有辛勤汗水的灌溉是不可能成为天才的。

从他身上我看到许多闪光点。他通过不断的学习,不断的钻研,不断的实践,才是自己成为有名的大侦探。我身受感染,敬佩福尔摩斯,我觉他身上有巨大的正能量。 我要向他学习,遇到难题不退缩,用勤奋和汗水换取自己一天一天的进步。

第2篇: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高高的个子、敏捷的思维、坚强的意志,再加上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这就是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福尔摩斯他不但头脑冷静、观察力明锐,推理能力极强,另外他的剑术、拳术、小提琴演奏水平也相当高超。

福尔摩斯性情冷漠、孤僻,不愿意透漏自己的丰功伟绩:坚持已见,有点骄傲和自负,不过年纪的变化性格有也变化。

福尔摩斯对待案子极其热情,也极其认真。他常常不畏危险,废寝忘食,独自深入罪犯巢穴,侦查案情。有时他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悄悄到贼巢进行勘察,有时甚至在自身进行实验。他认真观察任何人的言行举止、面部变化,对新闻和广告、人们的反应也进行深入了解。哪怕是牲畜的鸣叫、家具的陈设都会与案情进行联系。

福尔摩斯是个了不起的人物,缔造了侦探界的神话。虽然行为真有些古怪,但推理能力真是强悍。他不仅认真观察生活,还让细节体现价值。让世界少一分罪恶,多一分友善。正因为他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所以他接手的案子都能水落石出。正因为他这种胜利来之不易,正因为破案的困难与艰险,所以最后的凯歌才会更加动人、响亮。要成功,就应该从坚持不懈开始,只有它才能带我们走向胜利的殿堂。清醒、冷静、富有胆识,这就是我心中的大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

第3篇: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的柯南.道尔,他出生于英国苏格兰爱丁堡,英国杰出的侦探小说家、剧作家,世界最畅销书的作家之一。他从1886年开始写作《血字的研究》,寂静退稿才发表。1890年《四签名大揭秘》出版,1891年弃医从文,成侦探小说家。1894年决定停止写侦探小说,在《最后一案》中让福尔摩斯在激流中死去。1902年作者与英国在南非战争的政策辩护而被封爵。

本文每一篇皆由一具尸体(或失踪人口)拉开故事的序幕,然后侦探出场办案,周遭谜云密布,人人几乎都有涉案的嫌疑。在高潮迭起的情节中,神探与罪犯对抗、正义与邪恶成立,而作者透过神秘的谋杀案,关切杀人背后的原因,也剖析心灵黑暗面的社会背景。

我最喜欢这本书里的福尔摩斯:他身材瘦削、高大健步、鹰钩鼻子、头戴猎帽、肩披大衣,他冷静理智、机智勇敢、博学多闻、细致耐心、追求真理、坚持原则,他神奇的外表、零乱的书桌、独特的穿着、千变万化的乔装掩饰、足智多谋的头脑、锲而不舍的作风、济弱扶贫但尊重法理的侠义精神,简直就是正义的'化身,在各个时代各个国家都是人们心中的英雄。

阅读福尔摩斯探案故事对我们学生来说,目的自然不是仿效福尔摩斯具体的破案手法,而是从中吸取智慧,开拓眼界,认识人生,学习观察事物和处理难题的思路,以提高自己的艺术欣赏水平和精神境界。

第4篇: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寒假中,妈妈给我买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虽然鲁迅先生认为这种包探案“只能当醉饱之后,在发胀的身体上搔搔痒的”。但我还是从这本书中受益匪浅。

书中的主人公福尔摩斯有着独特的外貌;精通化学、解剖学知识????他虽然突破了种种奇异案件,但他也有缺点。比如喜欢抽烟,在没接到案件时靠打卡洛因来获得快感,偶尔也通过不怎么合法的小伎俩来辅助破案,而且有时还很尖刻傲慢和自以为是。

福尔摩斯常常从人的各种穿戴特点上获得启发。如右手比左手大,看出干过体力活;从右手袖子上足有五寸长的地方闪闪发光,而左袖子靠近手腕贴近桌面的地方打了个整整齐齐的补丁看出最近写了不少东西????从这些中,我得到了一个启发“处处留心皆学问”。

记得有一次趣味调查:鱼有哪些内脏(写出五种)。看完题目,我毫不犹豫的`写上了肝、肺、肚肠、胆、腮。这次调查我得了100分。同学们都来问我:“你是不是考试前解剖过鱼啊?”我神秘的笑了笑,说:“处处留心皆学问。”同学们个个丈二和尚——摸不着脑门。原来我在考试前看奶奶杀鱼,见奶奶把鱼的肚肠之类的拿出来。我就虚心的请教奶奶,奶奶揪不过我,就全告诉我了。我便一个一个全记在脑子里了。

处处留心皆学问,这句话已成为我的座右铭。只要你留心身边学问,就一定会派上用场的。

第5篇: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提起侦探小说,你或许会想起侦探小说鼻祖爱伦·坡,或是侦探小说女王阿加莎·克里斯蒂,但你绝对不会忘记侦探小说之父阿瑟·柯南道尔以及他笔下的夏洛克·福尔摩斯。

那位住在贝克街的神探,一只手杖,一根烟斗,一身礼服。一身神秘的服装,也铸就了他神秘的行为和人格。他不畏艰难,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无论何种难题他都去接,敢于困难斗争。相比之下,我就自惭形秽了。安逸的日子,养成了不良的习惯,让我一种畏难情绪。对于学习和生活的困难中的难题我很少尝试解决,不敢去解决,这也让我的人生少了些许刺激和精彩。

他做事时的专注与一双发现细节的慧眼,也让我钦佩。正如他所说:“我这脑子会使我名扬四海。从来没有人像我一样在侦破罪案上极具天赋,又进行过大量的研究。”这便是他成功的秘诀,他总能发现一些常人无法发现的细节。生活中,我经常遇到许多难题,但我并不总是将他们完美的解决,一些细节,往往就决定了我的成败。而我,完全没有发觉,我退却了。但福尔摩斯却在他的努力之下,找到了一个个决定成败的细节。一些粗枝大叶的人,先不说他们是否有恒心,单是不善于把握细节,就注定了他的成败。

学习中,没有注意细节的人不少,它可能是一个加号;在工作中,没有抓住细节的`人也屡见不鲜,它可能是电脑上的一个小数点;在生活中,因没有抓住细节而徒增烦恼的人也不在少数,它可能是一个电闸的开关。

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不经意的一个动作,不起眼的一句话,正是一个人的闪光点之所在,想要脱颖而出,就得独具慧心,从小事做起,从细处做起。

他自己也说过:“不同寻常的细节,绝对没有使破案变的更困难,他们的实际效果是使破案变得更简单。”这不正是怎样面对细节问题的答案吗?我一定要练成一双能找出不同之处的慧眼!请期待:小小侦探初长成!

第6篇: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我有一个精致的胡桃木书橱。一本厚厚的崭新的《福尔摩斯探案集》夹在中间。就是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集》把我领进了书的海洋,丰富了我的人生。

《福尔摩斯探案集》主要讲的是——福尔摩斯是一个乡村绅士的后代,既懂得乡村的风俗,又懂得如何在城市生活。福尔摩斯通过不断地学习、不断地钻研和不断地实践才使自己有了惊人的侦探能力。所以,他所进行的各种侦探既合乎逻辑,又合情理;他对各种案件的解释和判断才会头头是道,才使一个个悬而又悬的问题迎刃而解,才使一宗宗迷案拨云见日。

这本书不仅以里面的生动故事引人入胜,结构跌延起伏,情节紧张曲折,扣人心弦,惊心动魄,使我爱不释手,还体现出了一句意味深长的名言——“凡是勤奋的人,都有锲而不舍的精神。”福尔摩斯就是一个这样的`人。他虽然那时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但是他还是在不断地刻苦学习。他特意在大英美术博物馆附近租了一间小房子,利用资料和机会研究有关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才能使他化解种种迷团案件,最终让罪恶大白于天下。

我想:福尔摩斯一生都在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值得我们广大青少年学习。

第7篇: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书,对于我来说是多么的重要啊!我曾经为书哭过、笑过;我曾经为书伤心过、收获过。这也许就是我对书的依恋。每当看着一本本书要“退休”时,我会感到无比的悲痛,那好比是把我的肉挖去了一半。于是,我总把书小心翼翼地藏进书柜里,我不忍心挖出自己的肉呢?

暑假里我认认真真地看完了《福尔摩斯探案集》后,福尔摩斯——这个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就永远刻在了我的心中。他遇事冷静,思维敏捷,还有他那敏锐的观察力和合理的推理分析是破案的关键。该书的作者柯南道尔,在写此书的时候,运用了大量的心理活动、神态变化、对话、动作等细节描写,使读者看得津津有味,不会感到枯燥无味。在写人的心理活动时,作者把自己的一切真实想法都全部写了出来,没有一点保留,让人情不自禁地跟着作者一块儿推测判断;而神态变化的描写则引人入胜,每个人物的表情仿佛就在你眼前一样;动作细节非常细致,每一个人、每一个动作、每一句话都被作者捕捉到了,没有一个遗漏。这让我知道,写一篇优美的文章,是少不了细节描写的。在小说的任何一个案件中,几乎每一件案子的发生都是不可思议的,在案件的发展中,又有许多变化,令人百思不得其解。随着福尔摩斯精密的分析,每个故事又慢慢地清晰了。于是所有的事又都在情理之中,却又在意料之外。每一条线索都来地自然,流畅,我根本无法找出丝毫的破绽。于是我惊叹于福尔摩斯惊人的推理能力。

虽然福尔摩斯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但是他还是在不断地刻苦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坚持不懈、不屈不挠的学习精神,在生活中,学习上,我们不正缺少这些可贵的精神吗?只有学会仔细观察,才会有新的发现,往往一些奥秘都蕴藏在司空见惯的事物中;只有学会遇事沉着镇定,才能避免许多因急躁而带来的失误,有时,一次小小的失误就有可能带来终生的遗憾……《福尔摩斯探案集》中,福尔摩斯所侦破的一件件案件,让我们懂得了真善美,假丑恶,同时也领略到了他的高超智慧与精神品质。

夏洛克福尔摩斯就是这么的有魅力,相信你看完《福尔摩斯探案集》时也会被福尔摩斯深深地吸引住!

看,这就是书的魔力。是读书给了我知识,是读书给了我乐趣,是读书给了我力量。我离不开书,当我寂寞时,常常让书来充实自己;将心中的苦、乐、悲、喜融入书中。我与书结下了不解情缘。书陪我走过无助的孤独,迎来奋斗的欢乐;书教我勤奋刻苦,努力拼搏。

第8篇: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最近,我看了阿瑟·柯南道尔爵士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中的《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我很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的主人公福尔摩斯——住在英国伦敦贝克街的著名侦探,是一位富有正义感的侦探。他和他忠实的医生朋友华生一起经历了无数千奇百怪的案子,他的豪华别墅不知道被多少人拜访过。为了有一个安静的环境进行侦探案件的工作,他甚至放弃了结婚生子。

在《巴斯克维尔的猎犬》这个故事中,巴斯克维尔家庭非常富有,但前两位继承人已被一只巨大猎犬谋杀,第三位继承人亨利爵士正急着赶回家。福尔摩斯便与华生一同前往巴斯克维尔村,帮助破案。在那里,他认识了斯太普顿兄妹,但他很怀疑他们,兄妹两人外貌截然不同,却与一所倒闭的学校的校长与夫人长相一模一样,斯太普顿哥哥又很觊觎巴斯克维尔的财富。于是,福尔摩斯让亨利冒一次险,引出大猎狗,并开枪杀了它。后来,又发现斯太普顿是猎狗的主人,想偷巴斯克维尔的财富,让斯太普顿不小心落入沼泽死亡。最后,他妹妹告诉大家其实他们就是那家学校的校长夫妇,而她丈夫又一直软禁她,并不让她说出真相。事情就这样平安地告一段落。

这个故事中,我看出了福尔摩斯拥有敏捷的观察力,发现了斯太普顿兄妹外貌特征的`怪异之处;福尔摩斯身手又很灵敏,在猎狗快杀了亨利时救了他一命;福尔摩斯更是勇敢的,与巨型猎犬搏斗,拯救了亨利;而从福尔摩斯每次有条理、正确以及迅速敏捷的判断中,看出他是聪明的……

我喜欢这类侦探集,更喜欢主人公福尔摩斯。长大后,我也要做一个和福尔摩斯一样的侦探。

第9篇: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最近,我正在读一本推理小说中的经典之作——《福尔摩斯探案集》。书中的主人公是歇洛克·福尔摩斯,他是一名神探,他不喜欢平淡无奇的生活,处理各种棘手的案件对他来说,就是一个无比享受的过程。

书中的每一桩案件总是由一具尸体或一件奇事拉开序幕。接着,就是福尔摩斯的.立刻出场,周遭密云密布,但是经过他精心的调查和巧妙的思考,最终总能得出结论,抓住邪恶的凶手。比如书中的《血字研究》,福尔摩斯居然同坐了一个民间故事找到了真凶;再如《红发盗金案》,福尔摩斯用一个对离奇事件的分析,得知了盗金犯人的作案地点和时间,之后抓获犯人。

这本书中,最让我感兴趣的一个故事是《带斑点的带子》。在这个故事里,福尔摩斯帮助一位少女从虎口逃了出来。这天,天还早,福尔摩斯同华生就被吵醒了,一位远道而来的女孩向他们叙述了自己的恐惧。福尔摩斯通过仔细地勘察,弄清楚了这个女孩的处境,最后巧用计谋让她脱离危险。

读着读着,我眼前的这位福尔摩斯似乎是一位神人,在他的世界里,没有他想不到的,更没有他办不到的。但是,福尔摩斯真是神人吗?不是。其实,他也一个普通人。他的成功不是随随便便就能获得的,而是通过长时间的思考和观察,反复地猜测和推断,才成功的。其实,只要我们也有福尔摩斯这样的努力和付出,也可以成为一个神人。就像做奥数题那样,有些题虽然可能一时半会儿做不出来,有时绞尽脑汁还没有答案,但是,只要我们通过耐心的思考,反复的验证,最终一定会有答案,也能创造像福尔摩斯那样的神奇!

第10篇: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我喜欢看一些破案方面的书和电视,比如《名侦探柯南》,《飞机上的杀人案》。今天,我有读了一本叫《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书,里面的故事扣人心悬,百读不厌。这本书是英国著名作家阿瑟·柯南道尔写的。

其中最吸引我的是《斑点带子案》。主要讲了一位叫海伦·斯托纳的小姐,她的姐姐死了,在她的姐姐死之前说了:“唉!海伦!天啊!是那条有斑点的`带子!那时斯托纳小姐听到了轻微的哨声和金属落地的声音,当时,斯托纳姐妹俩和她的继父住在一所大房子里。福尔摩斯听了详情后有去了现场,在现场他发现了一个小小的通气孔,就是这么一个小小的不起眼的通气孔,由此福尔摩斯做出了判断。过了几天,福尔摩斯知道了凶手,凶手就是她们的继父。他是用蛇钻过那个通气孔来到床上杀死了斯托纳小姐的姐姐。而斯托纳小姐听到的哨声就是凶手把蛇召唤回去,金属声音是他把蛇关进保险柜时引起的。当凶手再次把恶魔的手掌伸向斯托纳小姐时,聪明的福尔摩斯已经识破了他的的阴谋诡计,最终凶手被自己驯养的蛇给咬死,真是自食其果。

福尔摩斯之所以能查明凶手,是因为他观察仔细,把观察到的和知道的联系在一起想象,并加以推理,就知道了凶犯。总是被别人忽视的蛛丝马迹最终证明是破案的关键,总是看起来最不可能的人原来是真正的凶犯。机智的破案者在明处,高智商的凶手在暗处,双方你来我往各显神通,可谓魔高一尺道高一丈。虽然凶手掩盖事实的真相,表面上给人一种误导的思路,但是在狡猾的猎物也逃不出猎人的眼睛。读了这本书我爱不释手,特别欣赏大侦探福尔摩斯的冷静、勇敢,他的层层推理破获了一个又一个离奇的案件,真让人拍案叫绝。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遇到困难时要冷静思考,仔细观察。我有时在学习上遇到一些难题,总是被表面麻痹。我要学习福尔摩斯那种惊人的观察力以及严密的推理功夫,相信困难就会一步一步排除,得出正确的答案。

第11篇: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早听说《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很不错,今日一读,果然非同凡响!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讲的是大侦探福尔摩斯破解各种奇案的过程!

书中这样说到:“福尔摩斯在遇到一个不解的问题时,他会几天甚至一个星期不吃饭,直到解开问题或十分确信自己掌握的证据还不够充分,不能定案时,才肯罢休!”

再想想自己,遇到一个难题,如果实在解不出来,就会心灰意冷,脾气也暴躁不安,实在感到万分惭愧呀!

别人问福尔摩斯为什么破案又快又准,福尔摩斯只会回答他一句话:“源于青年时期的勤奋”。

人们都称福尔摩斯为破案天才,并都想让自己成为天才,但是,如果没有辛勤的汗水来灌溉,“天才之园”是不会开出任何美丽的花朵。所以说,天才源于勤奋。

“天才源于勤奋”是福尔摩斯告诉我的一个受益匪浅的道理。我的理想是做一名军官,保卫国家。首先,我要认真学习,加强锻炼身体。我坚信,通过自己的'勤奋努力,自己的理想一定会实现的。

第12篇: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高高的个子,敏捷的思维,坚强的意志,加上一双让谜题迎刃而解的正义之眼,使得无数作奸犯科之徒闻风丧胆。他就是闻名中外的神探——福尔摩斯。福尔摩斯是《福尔摩斯探案集》中的主人公,整本书讲述的是福尔摩斯和华生(一个当地著名的医生)一起破案,在艰难的'破案过程中,他们收获了成功、收获了友谊,也学会了包容对方的过错。

其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古老庄园的离奇死亡》。古老庄园的主人道格拉斯奇离奇死亡,头颅几乎被压碎,其周身血肉模糊,现场的线索已经寥寥无几,案情扑朔迷离。死者手上的结婚戒指不见了,凶杀现场的一只哑铃也不翼而飞,尸体旁边留下了一张卡片,卡片上面写着:v.v.341.的文字。为了揭开这个谜,福尔摩斯经过几天的冥思苦想和奔波,终于真相大白!

读完这个故事,我非常疑惑,这么离奇的案子,福尔摩斯是怎么练就破案的本事的呢?原来,他靠的是坚强的意志、不懈的努力、仔细的观察以及缜密灵活的思维。我心里不禁升起了对福尔摩斯的敬佩!

读完了这本书,我深有触感。观察生活,发现细节,展开丰富的想象力,寻找不相干的事情之间的联系,破解生活中的难题,这才叫真正的快乐。

第13篇: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利用暑假时间,我又读了一遍福尔摩斯探案集,每读一遍我都会有不同的体会。书中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节、扣人心弦的悬念深深地吸引着我。

这是一本很有趣的小说 ,它常使我想起曾经看过的动画片----柯南。柯南就想书中的福尔摩斯一样,智勇双全,具有非凡的智慧和才干,他们都具备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狡猾的罪犯、凶顽的敌人作斗争,为社会伸张仗义,捍卫了法律的尊严,他们都是神探,是使犯罪人员闻风丧胆的克星。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作者是阿.柯南道尔(1859--1930),他是英国最富盛名的侦探小说家,被人们誉为“侦探小说之父”。《福尔摩斯探案集》问世一百多年但却没有随着时间的流动被销蚀,始终经久不衰,它是文学长河中一颗闪闪发光的明星,一个永不退色的彩虹。

我很欣赏福尔摩斯超人的观察力和推理能力,例如福尔摩斯第一次见到华生时根据华生的医者风度及皮肤颜色及行动的灵活性判断出华生刚从热带而来并且受过伤并且是名医生从而判断出华生刚从阿富汗回来,对于福尔摩斯来说其实这都是微不足道的,但对于我们而言准确快速的'判断而作出结论却是很难的,所以我曾经超羡慕福尔摩斯那一乎常人的观察力和推理能力。

福尔摩斯探案集中 有许多的精彩故事。我最喜欢的则是“血字的研究”、“四签名”,这两个故事是我最喜欢的故事,也是我最先看完的。这两个故事更加体现出福尔摩斯的判案能力与专业警察而比更加有过之无不及,体现出福尔摩斯的观察力推理能力及判案能力……

福尔摩斯探案集问世一百多年,他一直经久不衰,它内含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一直吸引着千万读者。

它值得你一读!

第14篇: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一位被称英国侦探小说之父的人物,一本一波三折、扣人心弦的尤物,还有那个住在贝克街的221号的神探。是柯南·道尔,是《福尔摩斯探案集》。《血字的研究》开启了一场探索之旅;《四签名》轰动英国。

全书共有九个故事,但一个故事令我感慨万千,那就是《最后一案》:是的,他为了人类社会除害了,杀了那做出人神共愤、天理不容的事情的恶棍,也付出了代价——生命。不过,该说是值还是不值呢,同归于尽,令世人惋惜。福尔摩斯的一生,为了侦探事业付出了太多太多,甚至自己的生命,这颗明亮的明星从此陨落。

想想自己,我不禁黯然神伤,现在我的'事业是学习,我不需为了学习对付任何人,更不需为了学习而牺牲,但我:遇到不会的题目,第一想法就是逃避,就等着老师讲。总是这样逃避,胆怯。老师讲的时候,我只是把老师讲的抄下来,即使听不懂,我也不会一定要听懂,过了就算了。善于刨根问底与我是毫无任何瓜葛。于是,总是有好多老师讲的题目不会做。这样浑浑噩噩的学习态度,自从我看了这本书之后,就离我远去了,因为福尔摩斯的敬业、认真,令我感慨良多,我不能一直沉沦、不肖。

是强烈的职业道德和探索精神使得福尔摩斯不惧生死,他热衷于他的事业,他爱他的事业,他那颗无私的心,敬业的心,湮没了他的恐惧,使他能为了人类社会的安定,为了正义而战,自己却我要向他致敬,我也要认真地对待我的事业——学习。我也感慨柯南·道尔的创作功力,使后人永远的记住了他的名字,他的小说。福尔摩斯几乎成了严密推理的代名词。柯南·道尔更是为侦探小说开辟了新的天地。

第15篇: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最近我看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一书,被他深深吸引。

其中让我最难以忘怀的一篇是魔犬之迷。魔犬之迷主要讲述了一个富有家庭住在一个沼泽地的附近,他是这个家族的掌管,他的名字叫查尔斯*伯魁亚,是一个大富翁,传闻他是被沼泽地的魔犬所吃掉,他有一个年轻的.后代,名叫亨利*伯魁亚,准备继承伯父的庞大遗产,亨利不相信有魔犬存在,于是就拜访福尔摩斯大侦探,福尔摩斯就决定让他的助手——华生去沼泽地看个究竟,保护好亨利爵士。后来福尔摩斯就偷偷的到沼泽地暗中来探查,不听华生的劝告,与敌人展开了激烈的智慧对决,他判定邻居泰波坦就是制造魔犬的凶手,经福尔摩斯与华生的观察后泰波坦露了馅,被逮捕到police局,原来魔犬只是个普通的巨犬,这只巨犬非常凶狠,身上还撒了磷粉才会发光,而且查尔斯*伯魁亚并不是吃了的,而是被魔犬的样子给吓到了,导致心脏病发做,心脏破裂而死的。这让我感受的福尔摩斯的聪明、机智、勇敢的品质。

在这本书里我学会了要留心观察身边的事物,仔细研究,会获得你想要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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